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宁夏固原统筹资源,提升农村地区救治水平******
马桂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偏城村村医,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她带着村里的医生团队走村入户,为村里行动不便、独居等特殊情况的老人送药上门、协助就医。偏城乡卫生院通过综合老年人患基础疾病情况、疫苗接种情况、患病风险程度等因素,建立起分类管理机制,并设立关心关爱台账。
“将重点人群落实落细到家庭医生网格,做到每一名老年人都在网格内,都有责任人。”偏城乡卫生院院长康晓明说,卫生院从县上领取防疫健康“暖心包”后,及时发到各村卫生室,并由村医进村入户第一时间送到重点人群手里。
近日,宁夏成立自治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过统筹医疗资源准备,加强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强化医务人员、设备、药品和抗原试剂储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有序推进农村地区的疫情应对准备和救治工作。
目前,宁夏多个县区免费向重点人群发放装有健康宣教材料、体温计、感冒药等物品的“健康防疫包”1万余个。
在固原市彭阳县,依托“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四级组织架构,彭阳县集结党员干部1640名,按照“一个村社区建立一个联络群、一个群织起一张互助网”的原则,组建287支暖心配送服务小分队,为村民精准纾困解难。
随着《全区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等出台,宁夏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为基础,构建起自治区级和市级医院与县(区)、乡村的对口帮扶机制。
同时,利用远程诊疗系统和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宁夏建立分级诊疗和转诊衔接网络,形成区、市、县三级医疗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此外,宁夏已选派937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将培训工作延伸至村卫生室,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和对高危群众的识别、诊断及处置能力。(人民日报 记者 秦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