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撤出春节档 票房能否绝地反击******
1月25日晚,仅仅上映两日的《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以下简称《中国乒乓》)宣布撤档,从初五(1月26日)开始调整为小规模放映,延期至2月17日正式上映。截至25日晚间,该片点映及预售总票房超过4200万元。对于撤档原因,出品方在公告中表示:“因宣传发行团队在决策、筹备、推进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和严重不足,致使影片在春节档陷入特别被动的局面。”
《中国乒乓》的改档,能够给该片带来一线生机吗?1月26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电影集团高管、资深影视人以及从事电影发行工作的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在春节档《满江红》和《流浪地球2》势头强劲的情况下,该片如果不撤档,票房大概率难以抢占市场份额。新档期能否带来转机,也要看档期是否有可遇不可求的“窗口期”。但2月的电影档期已相当密集,《中国乒乓》新档期仍面对不少压力。
挺进春节档
经历改档后再撤档
电影《中国乒乓》由邓超、俞白眉导演,邓超、孙俪、许魏洲、段博文、蔡宜达、丁冠森、孙浠伦、阿如那等领衔主演。影片取材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国乒男队低谷时期的故事。面对内外质疑,主教练和教练组坚持大刀阔斧改革,不被看好的“男乒新五虎”发挥各自优势,终于在1995年世乒赛上演精彩的绝地反击,重新夺得男团冠军奖杯斯韦思林杯。
事实上,《中国乒乓》的公映之路就有波折。该片原定于农年兔年大年初一上映,却因故临时改档,后改为大年初三上映。也就是说,在春节档最宝贵的前两日,《中国乒乓》只能“围观”《满江红》《流浪地球2》《无名》等影片的上映,将票房拱手让出。在此前几日,该片导演邓超、俞白眉带着主创团队举办了多场观影会,收获了不少观众的喜爱,在豆瓣评分中获得了7.0分。
错峰上映,待春节档其余影片口碑确定后,《中国乒乓》如凭借好口碑发酵去吸引票房,也确实是有“后来居上”的可能性。然而,影片上映第二天的1月25日,影片官方微博发文致歉:“因我们宣传发行团队在决策、筹备、推进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和严重不足,致使影片在春节档陷入特别被动的局面。”同时,片方宣布影片将改为2月17日“绝地反击”,并称赤诚不变,热血不减,“你我会相遇”。截至25日晚间,该片点映及预售总票房超过4200万元。
为何要撤档?
对手太强只能撤退
改档后再撤档,能给《中国乒乓》带来一线生机吗?资深影视人郑叶曾担任电影《英雄》《龙门飞甲》等项目的宣发工作。他告诉记者,多数情况下一部电影更换档期,主要是考虑当下的电影环境下影片能不能挣到钱,“如果这个时候觉得不能挣钱,或者挣钱少了,那肯定就要撤档了。”在郑叶看来,今年春节档的态势,不利于《中国乒乓》挤占市场份额,“今年春节档主打的是两部片子:《流浪地球2》和《满江红》,《无名》也紧跟其后,而春节档一般来说主打的影片能达到两部到三部,也就是普通观众在春节档期愿意2-3次进入电影院。《中国乒乓》会有一个潜在的认知,片方认为该片应该能够挤进主打前三,而按照传统概念来讲,该片应该有一定的票房份额。”
不过郑叶也表示,到目前为止,《满江红》和《流浪地球2》的票房口碑非常强,未能给其他一些非头部影片机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乒乓》的撤档就不难理解。郑叶分享自己过去发行的经验说:“发行片子时,有一种方式,就是如果片子过硬,那么一定是把档期放在大年初一。而如果觉得影片质量不够硬,放在大年初一会容易被其他影片压制,影响排片和票房,这时档期就得撤。”在他看来,《中国乒乓》之所以在大年初三上映,主要想集中火力在后半程发力吸引更多人来看。“逻辑上是对的,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两部头部影片至少有一部片子口碑没起来。但现在《满江红》和《流浪地球2》两部影片都很硬气,实力口碑不断往上飙升,这个时候你只能是退了。”
撤档迎转机?
有合适的窗口期是关键
成都电影集团副总经理柏翮表示,像《中国乒乓》这样上映了之后再撤档的电影是罕见的,“我印象中上一次应该是2018年的电影《阿修罗》。而在春节档,应该是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宣布撤档?柏翮说,撤档也是影片的无奈之举。从影院的角度来看,不管该片撤不撤档,它的票房都已没法挽救了,“因为1月24日晚猫眼预估该片第二天的数据好像是票房要达到几千万元,但实际上才卖了几百万元。从影院的角度来说,不管它撤不撤档,都不会再排片了。”
1月20日(大年二十九),《中国乒乓》在30个城市举办超4000场大规模超前点映,首度与全国观众正式见面。在柏翮看来,大年二十九这一天,很多人基本上都放假了,这种情况下推出点映场并不明智,“大年二十九、大年三十基本是没有什么票房的,尤其是我们6家影院给了《中国乒乓》点映,4家影院一张票都没有卖出去。”柏翮说,这样的点映成绩,也让影片的神秘感消失,直接影响到大年初三该片正式上映的影院排片。
目前该片已经撤档,并预告将于2月17日“绝地反击”。但2月的电影档期也非常密集,不仅有《黑豹2》《不能流泪的悲伤》《毒舌律师》,还有同样定档2月17日的《蚁人与黄蜂女:量子狂潮》《风再起时》。《中国乒乓》撤档能否带来一线生机?柏翮认为,除非该片能够找到一个窗口期,“因为它上不上大家都知道这个片子的表现了,除非是它换一个时间,没有任何片子,没有任何竞争对手,选了一个非常好的档期——没有其他片子排,只能排它。就跟前几年的《前任攻略3》一样,当时片方预期也没那么高,选了一个淡季,但是那个时段没片子排,结果足足放了两个月,然后卖到了近20亿元。”但柏翮也表示,今年这样的窗口期很难找到,“因为电影行业已经逐步恢复正常了,很多没有上档的片子都会陆陆续续择期定档。”
一位电影发行工作人员称,自己对于《中国乒乓》的新档期也感到担忧,“2月17日当天有漫威超级英雄电影《蚁人与黄蜂女:量子狂潮》、梁朝伟和郭富城主演的罪案题材电影《风再起时》……我在跟同事讨论《中国乒乓》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档期,到时候面临的压力也不小。”
1月27日凌晨,据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档总票房已达60.40亿元,超过2022年春节档总票房60.39亿元的成绩,成为影史春节档票房第二位。《满江红》《流浪地球2》《熊出没·伴我“熊芯”》目前分列春节档票房榜前三,《满江红》更是成为今年春节档首部票房过20亿元的电影。(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周琴)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8日 A15版)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