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国家林草局: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我国所有调查省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整体逆转,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持续呈现逆转趋势”12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司司长孙国吉介绍第六次全国荒漠化沙化调查结果时表示,我国首次实现了所有调查省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宋峥)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为掌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我国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调查工作。去年又新增年度动态监测。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57.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81%;沙化土地面积168.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58%;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27.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91%。
孙国吉介绍,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所有调查省份,指荒漠化18个省,沙化30个省,下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面积持续“双缩减”,程度持续“双减轻”,沙漠、沙地植被盖度和固碳能力持续“双提高”,沙区生态状况呈现“整体好转、改善加速”态势,荒漠生态系统呈现“功能增强、稳中向好”态势。
孙国吉表示,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与2014年相比,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37880平方公里、3335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分别为7576平方公里、6670平方公里。我国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已经连续四个监测期保持了“双缩减”。
荒漠化和沙化程度稳步减轻。与2014年相比,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19297平方公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32587平方公里。
沙区植被状况持续向好。2019年沙化土地平均植被盖度为20.22%,较2014年上升1.90个百分点。植被盖度大于40%的沙化土地呈现明显增加的趋势,5年间累计增加791.45万公顷,与上个调查期相比增加了27.84%。
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土壤风蚀总体减弱。2019年风蚀总量为41.79亿吨,比2000年减少27.95亿吨,减少40%。
据悉,第六次调查以国土“三调”为底版,直接参与的技术人员达5100余人,中国科学院、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参加了相关专题研究工作。